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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周刊|药物如何“避暑”?

发布时间:2023-08-06 07:22:00 来源:南海网

■ 海南日报记者 侯赛 通讯员 冯琼

持续高温下,为防止食物变质,蔬菜水果纷纷被放进了冰箱,那么,药品需要“避暑”吗?答案是:需要!要知道,高温、强光、潮湿非常容易导致药物的变质、药效损失,甚至产生毒性物质,所以在炎炎夏日,有必要给药品降温、祛湿、防晒。来听听海南省人民医院药学部医生洪绵慧给药物避暑支招。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哪些药品需放入冰箱“避暑”?

2020年版《中国药典》中规定的冷处是指贮藏处温度符合2℃~10℃的贮存运输条件,需要特别说明,生物制品的贮藏更为严格。《中国药典》2020年版在生物制品分包装及贮运管理章节中规定:除另有规定外,生物制品贮藏温度应为2℃~8℃。

肽类激素:如胰岛素、生长激素等;

细胞因子:如干扰素、白细胞介素等;

血浆蛋白类:如免疫球蛋白等;

单克隆抗体:如贝伐珠单抗注射液等;

活菌类药物:双歧杆菌三联活菌胶囊、阴道用乳杆菌活菌胶囊等。

胰岛素“避暑”最全攻略

1.对于最常见的胰岛素类药物,开封前需日常保存在冰箱冷藏室中(2℃~8℃,勿接近冰箱冷冻室);

2.胰岛素开封后需室温(不超过30℃)保存,可存放4周(有些为6周)。

3.开封后如果存放冰箱冷藏,药液温度太低会影响吸收和增加注射部位疼痛感,同时胰岛素为小分子蛋白质,反复冷热交替会影响胰岛素的稳定性。

4.如果室温超过30℃,还是应冰箱贮存,并且在每次注射前恢复至室温或者在手掌之间滚动数次使其回暖后再进行注射。

5.乘坐交通工具时应随身携带,不可托运,同时要避免剧烈震动,不可将胰岛素暴露于阳光下。

哪些药品不宜“避暑”?

1.乳膏剂:保存温度过低可引起“水-油分离”,影响乳膏的外观性状与药效(说明书要求冷藏除外);

2.糖浆类:如止咳糖浆和感冒糖浆等,温度过低会使糖分及药物析出,影响疗效;

3.气雾剂和喷雾剂:如沙丁胺醇气雾剂、布地奈德鼻喷剂等不宜低温保存,否则易发生喷药不畅、药雾不均匀等;

4.开封的片剂、胶囊剂及散剂:容易吸潮。

药物引发的光敏反应不容忽视

药物的光敏反应指的是患者在服用药物或者局部外用某些药物之后,暴露于日光下所产生的不良反应。主要表现为皮肤出现瘙痒、灼痛,红斑,严重者出现水肿、水疱、甚至溃烂。

常见的容易引起光敏反应的药物主要有:喹诺酮类抗菌药如诺氟沙星、氧氟沙星等;四环素类抗菌药如金霉素、多西环素等;磺胺类药物如复方新诺明、甲氧苄啶等;噻嗪类利尿药如氢氯噻嗪及其复合制剂(厄贝沙坦氢氯噻嗪)等;其他如抗肿瘤药甲氨蝶呤、长春新碱、抗真菌药伏立康唑;某些中药如连翘、马齿苋等,也会引起光敏反应。

医生建议,患者在用药前要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对说明书中提及光敏性药物,使用时需特别注意,在使用这些药物时及停药后5天之内,尽量避免过度暴露于阳光下,并做好皮肤的防护。一旦出现光敏反应,需要立即停药,并及时就医。

此外,天气炎热,许多患者喜欢喝茶及冰冻饮料,并用茶水或者饮料送服药物,其实这是不合适的。茶水和饮料中的鞣酸和某些食品添加剂可能会改变某些药物的疗效,甚至造成药物中毒。建议患者在服药时用白开水送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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