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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东黎族自治县是海南省传统农业大县,因农村土地权属等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在农村地区非常突出,曾发生2起因土地纠纷引发的民转刑案件。
近年来,乐东县设立乡村法治服务中心、推行“6+N”联动调处及矛盾纠纷防范机制,推动各镇信访工作联席会议与镇法治服务中心有机结合,充分发挥“6+N”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和镇信访联席会议作用,提升全县化解信访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乡村治理不断优化,着力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乐东样本。
以往基层矛盾纠纷调处力量分散,又缺乏专业工作人员。2020年,乐东县依托县法院派出法庭,整合司法所、派出所、综治中心、乡村法律顾问等力量,在3个镇和1个基层法庭试点设立乡村法治服务中心,打造集法治宣传、纠纷化解、人民调解为一体的矛盾化解新阵地。2021年,在11个镇全覆盖设立乡村法治服务中心,并设立村法治服务站,把专业化矛盾纠纷调处力量延伸到农村。
据介绍,乐东县建立“6+N”矛盾纠纷调处机制,由乐东县委政法委、县平安办牵头,发挥信访联席会议统筹协调作用,整合综治、信访、司法、公安、法院、检察院等六个方面的资源和力量,以农业农村、资规、妇联、住建、村(居)、法律工作者、治安积极分子等N个辅助力量参与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形成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合力,提高矛盾纠纷调处质效。
为此,乐东县委、县政府专门召开会议对推行“6+N”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机制进行全面部署和广泛动员,乐东县委书记孙世文、县委副书记张韵、县委常委郭兴武、副县长蔡新文等先后深入各镇,专题调研乡村法治服务中心和乡村治理工作,指导推动乡村法治服务中心建设和“6+N”矛盾纠纷调处机制的落实。
2022年初,《乐东黎族自治县6+N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机制》印发,建立县镇两级“6+N”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县级“6+N”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由县委政法委分管副书记任召集人;镇级“6+N”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由各镇政法委员任召集人,各镇落实专门办公场所,实现镇信访室、人民调解委员会、综治中心合署办公,公检法部门安排人员到各镇开展日常工作指导。
同时,对于镇级无法化解的矛盾纠纷,提请县级进行调处。在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职责范围的事项,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处理;发现涉及违法犯罪或失职失责等线索,及时移交公安机关或纪检监察部门查办,形成矛盾纠纷调处的分工协作关系,压紧压实各方责任。
根据“6+N”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机制要求,严格将涉法涉诉问题与矛盾纠纷区分开来,涉法涉诉问题依照法律途径解决,严防违法犯罪分子以矛盾纠纷调处逃避法律的制裁。建立矛盾纠纷调处工作考评奖惩制度,将镇级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纳入平安建设考评内容,并提高分值权重,成功调解率低于80%的平安建设考评一律不达标。
据了解,乐东县建立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研判分析和调度排名制度,各镇每季度召开研判分析会一次,总结分析辖区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的成功经验和不足之处,并部署下一季度的矛调工作;县委政法委每季度召开调度会一次,听取各镇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并对各镇矛调工作进行排名通报。通过考核排名、研判分析和会议调度等,倒逼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的落实。
2022年,全县各镇运用“6+N”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机制成功调处化解矛盾纠纷264起,提高县域乡村治理水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2021年全县群众安全满意率达98.49%,达到历史最高水平。(记者 邢东伟 翟小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