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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公开信息显示,云南楚雄、广东惠州、湖北十堰等地正在加强规范编外聘用人员的管理,实施了一系列管理办法。
云南楚雄市委编办日前发布了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提出将继续推进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的清理规范工作,严格执行“加强和规范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十二条措施”,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组建工作专班,全面摸清人员底数和岗位类别,建立健全人员信息台账,采取“集中会议、分组负责、条块管理、分类操作”的方式,与32家部门“面对面”沟通、逐人进行分析研判,强化风险评价、及时化解矛盾,确保依法依规、平稳有序推进清理规范工作。
此外,楚雄市委编办还草拟了《楚雄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工作管理办法》,逐步解决编外聘用人员无序扩张、日常管理使用不规范、用工风险大等问题。据官方介绍,截至2022年10月30日,精简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265人,精简压缩比例6.5%,减少财政支出361.43万元,实现了“双控目标”。
在广东惠州,为了规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惠州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办法》。该办法所称的编外人员,是指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制外,使用经市政府核定批准的编外人员指标招聘的,依据《劳动合同法》与用人单位直接签订劳动合同、不担任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权力、从事技术性或辅助性工作的劳动合同用工人员。
该办法严格遵循“从严控制、严格审批、分类施策、规范管理”的原则,用人单位申请编外人员指标必须同时符合4个条件,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实行实名制管理,用人单位行政主管部门须实时将编外人员名单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编外人员名单有变动的随变动随报。同时,该办法还规定了用人单位申请编外人员指标的条件,包括用人单位工作确有需要、有市以上党委、政府或省以上部门文件依据、符合政府购买服务条件、用人单位现有及新增后编外人员指标数原则上未超过本单位编制数的10%。
此外,对于纪委监委、政法系统及教育系统,其编外人员指标数根据中央及省市相关政策要求确定。编外人员名单的管理也非常严格,用人单位行政主管部门须实时将编外人员名单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编外人员名单有变动的随变动随报,确保编外人员管理工作的严密性和及时性。